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陕西招标信息 > 汉中市招标信息

汉台区兴汉路道路(人民路至东一环路)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陕西] 点击:[9850]次 更新日期:2020-09-28 18:39:42.0
摘要: 房建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名称汉台区兴汉路道路(人民路至东一环路)综合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

房建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汉台区兴汉路道路(人民路至东一环路)综合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5381267.25元
300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新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5457018.06元
300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盛航建设有限公司
75444669.30元
300天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注册证号
建安B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卓涛
陕161131308016
陕建安B(2013)0001477
第二中标候选人
赵雅雷
陕142151519256
陕建安B(2017)0001839
第三中标候选人
崔婷
陕161151614282
陕建安B(2019)0017475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部门:汉台区招标办
监督电话: 0916-2523178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
 
 
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汉台区兴汉路道路(人民路至东一环路)综合改造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385600.00元
300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36688.00元
300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472864.00元
300天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注册证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董才西
51006909
 
第二中标候选人
高进
61005878
 
第三中标候选人
刘晓光
41002168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部门:汉台区招标办
监督电话: 0916-2523178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
 
 
 

Copyright © 2008-2018 易快得招标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1516772281 | E-mail:151677228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