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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周家山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钢制品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一标段1#、3#厂房建设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陕西] 点击:[106]次 更新日期:2020-08-17 17:31:39.0
摘要: 房建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勉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名称勉县周家山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钢制品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一标段:1#、3#厂房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排名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

房建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勉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勉县周家山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钢制品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一标段:1#、3#厂房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408.51万元
 280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雅筑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4403.19万元
 280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姜炎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4421.63万元
 280天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注册证号
建安B证
第一中标候选人
荆江平
陕161060800641
陕建安B20190009959
第二中标候选人
 白  扬
陕261111231147
陕建安B2016000139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于  新
黑123171701458
陕建安B20180007940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勉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勉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6-3213909    
公示日期: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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