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浙江] 点击:[48]次 更新日期:2020-07-27 12:07:47.0 |
一、项目编号:ZCPYCG20200629006(重)
二、项目名称:平阳县南雁镇2020年“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平阳县南雁镇2020年“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重)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不限 | 1 | 65% | 浙江臻尚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5幢428-1 | 91330326MA29A78C1W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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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行证书信息 |
1 | 平阳县南雁镇2020年“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重) | 平阳县南雁镇2020年“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重)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 | 明月 | 高级工程师 |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求真(组长),方俊,朱清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758821725
质疑受理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758821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育英左岸4单元502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677365965、0577-63670111
传真:0577-63670111
质疑受理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6701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附件信息:
第二次报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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