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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教研室等单位教学教研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陕西] 点击:[70]次 更新日期:2020-07-24 12:03:53.0
摘要: 房建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汉中市教研室项目名称汉中市教研室等单位教学教研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国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94.80万元1

房建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汉中市教研室
项目名称 汉中市教研室等单位教学教研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国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4.80万元 180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大蓉实业有限公司 495.02万元 180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龙岗建设有限公司 495.26万元 180天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注册证号 建安B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张兵 陕161161717919 陕建安B(2018)0001836
第二中标候选人 余静 陕261151667459 陕建安B(2015)0012041
第三中标候选人 王家泉 陕261080805419 陕建安B(2007)0000358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人:汉中市教研室
招标代理机构: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汉中市招标办
监督电话: 0916-2222704
公示日期: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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