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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项目(交通平台)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辽宁] 点击:[350]次 更新日期:2019-08-27 17:1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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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21080120181205699 工程名称 营口市公安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项目(交通平台)
标段编号 G2108012018120569911442930 标段名称 营口市公安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项目(交通平台)
建设单位 营口市公安局 填报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9年08月26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9年08月29日
项目所在区域 营口市·营口市 建设地点 营口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大连同方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汪晓 一级建造师 00443591 98475280.24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大连同方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通建泰利特智能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8475280.24 94543320.15 94661559.56
工程工期 245 天 245 天 245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评审得分 91.15 90.41 87.2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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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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