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东] 点击:[34]次 更新日期:2015-08-27 15:07:26.0 |
建设单位: 莱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及车管、出入境等窗口业务用房 | ||
工程名称:莱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及车管、出入境等窗口业务用房工程 | ||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划分标段数:一个 | ||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17:00止 | ||
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09时30 分 | ||
报名地点:莱阳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aiyangjs.com) | ||
联系人:王爱玲 | ||
联系电话:0535-72352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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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莱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及车管、出入境等窗口业务用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及车管、出入境等窗口业务用房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莱阳市交警大队。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莱阳市交警大队;工程名称:莱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及车管、出入境等窗口业务用房;建设单位:莱阳市公安局;面积:15315.83m2(其中室外建筑面积:10826.28m2,综合用房建筑面积:4489.55m2)。
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工程估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1018万元。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日内竣工。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图纸号:1515-SW,日期2015年06月;图纸号:1515-1,日期2015年5月)范围内所有工程。
工程质量: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地企业须持有进莱施工备案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17:00止登陆莱阳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aiyangjs.com)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3号5楼25号。
5.2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下午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7日09时30 分,地点为莱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莱阳市昌山路一号五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莱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阳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莱阳市五龙北路68号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3号5楼25号
邮编:265200 邮编:264001
联系人:黄浩 联系人:吕少妍、张春玲
电话:0535-7220875 电话:0535-6660970
2015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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