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郑市畅馨苑经济适用房项目三期剩余工程(三期)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郑州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郑州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郑州市嘉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畅馨苑经济适用房项目三期剩余工程(三期)
2.2 标段划分:
一标段:地下车库18454.18㎡。
二标段:一标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3 项目地点:新郑市炎黄大道北侧、溱水路西侧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一标段报名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报名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招标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4.2、网上报名后,投标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确认。
一标段:投标单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未在建工程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
二标段:投标单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
(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4.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 6 月 18 日至2015年 6 月 25 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烟路与仓城路交叉口)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不少于5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贰万元整;二标段:贰仟元整;须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
开户行号:4024 9100 2013
账 号:0000 0116 9516 9002 7012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转账后凭转账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3908506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市嘉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2681258
8、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1-6269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