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3]次 更新日期:2015-08-20 20:31:01.0 |
濮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濮阳市公安局委托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1、招标范围:施工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濮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
2、招标编号:ZYPYZB-20150838
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9529.4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90.45㎡,地下室建筑面积1039.01㎡,建筑基底面积1226.37㎡,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9层,建筑高度37.8m。
4、建设地点:濮阳开德路北,濮瑞路东;
5、投资计划及批准文号:约2200万元,濮发改投资[2013]471号;
6、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资金;
7、工 期:350日历天;
8、质 量: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
第二标段:监理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1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
⑶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⑷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⑸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2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不少于1份;
⑹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并体现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不少于1份。
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⑷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且全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
⑸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⑹投标企业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并体现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总监)。
12、施工标履约要求:
(1)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人民币(2000000.00元),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合同签订后5日内,主要施工设备进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全员到岗,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解除施工合同。
(3)实行每日签到考勤制度,施工单位应按投标文件承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持证上岗,缺岗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法定节假日、调休、或经业主同意请假除外)。
13、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⑴施工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7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⑵监理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前往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胶装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②符合“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监理标要求的所有资料;
特别提示:
①报名时需提交以上所有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②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4、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9时整,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且完成保证金分配。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监理标:人民币伍仟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注: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濮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及标段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和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和未分配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废标。
1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濮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3830000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6122355/18625636675
地 址:濮阳市胜利路尚城大厦616房间
17、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公开发布。
2015年8 月20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查询本公告内容请登录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pyjsgc.com)、濮阳市建设网(www.py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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