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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沁县城南沁馨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98]次 更新日期:2015-08-18 01:47:25.0
摘要: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新建沁县城南沁馨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发【2015】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新建沁县城南沁馨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发【2015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建沁县城南沁馨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

  2、建设地点:沁县东长线道路西侧;

  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四个标段组织招标。

     第一标段:本标段含A3#A4#A7#A11#A13#A15#六栋,总建筑面积31940.75m2

     第二标段:本标段含A5#A6#A8#A10#四栋,总建筑面积20261.88m2

     第三标段:本标段含A12#A14#A16#三栋,总建筑面积20587.22m2

     第四标段:本标段含B02#B03#B04#三栋,总建筑面积19025.66m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单位最多只能报两个标段,若报两个标段时,需提供两套不同的项目班子表。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取费证或规费核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查询申请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于 2015   8   17  日至 2015   8   21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5 时至  17 (北京时间,下同),在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发布。

.联系方式

     人:长治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人:张鹏

    话:1311115505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郭艳敏

    话:0355-216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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