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2]次 更新日期:2015-08-14 21:07:59.0 |
马庄桥镇长安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经 豫发改外经【2005】642号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马庄桥镇长安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1.2 招标编号:JWZB-2015-08-07号
1.3 工程位置:濮阳市清丰县
1.4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1.5 资金来源:县财政
1.6 投资金额:约135 万元
1.7 工 期:60 日历天
1.8 质量标准:合格
二、标段划分及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原雨污水暗沟改造,新建DN400-500污水管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 8 月14日- 2015年08月20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清丰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93-7266880
招标代理:濮阳市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栾女士
联系方式:0393-4422930
2015年08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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