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思源实验学校运动场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台前县思源实验学校运动场工程;
1.2 招标编号:DYZB-2015-200
1.3 工程位置:台前县思源实验学校内;
1.4 工程内容:标准篮球场、足球场、铅球场地等其他辅助区域;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工 期:90日历天;
1.7 质量标准:合格;
1.8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1.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截至报名时间为止壹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7)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