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59]次 更新日期:2015-08-11 19:28:26.0 |
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张庄乡试点工程项目已获得豫政文〔2014〕1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张庄乡试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现委托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二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ZYPYZB-20150837
2、建设地址:范县张庄乡境内;
3、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资金;
4、总投资金额:约4800万元;
5、项目概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列全部内容;
7、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
施工一标段: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总投资约2368万元
(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施工二标段: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总投资约2410万元
(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监 理 标: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网上下载无效);
4、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3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不少于3份(房建),其中至少一份为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6、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并体现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
施工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网上下载无效);
4、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3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不少于3份(市政),其中至少一份为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6、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并体现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不少于3份,其中至少1份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网上下载无效)。
4、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且全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
5、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6、投标企业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并体现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总监)。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8月10日- 2015年8月14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 9时 00 分整,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40 万元人民币,二标段:40万元人民币,监理标段:1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及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中标后,中标单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标段:230万元,二标段:240万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张庄乡试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461791586 地址:范县张庄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8625636675 办公电话:0393-6122355
地 址:濮阳市胜利路尚城大厦616房间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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