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投资发[2015]161号和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审发[2015]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资金中央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兴长路东,新闻中心南侧;建设规模:新建食品检验实验室面积2500平方米,药品检验用房2300平方米,附属用房190平方米。
2、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服务。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务中心四层(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招投标网;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太行北路168号
联 系 人:吴冬宏
电 话:0355-202418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 系 人: 李淑平
电 话: 0355-2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