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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学院西校区棚户区改造(清雅苑一期)项目1#楼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50]次 更新日期:2015-08-05 23:26:45.0
摘要: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怀化学院西校区棚户区改造(清雅苑一期)项目1#楼工程已由怀化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怀招办核[2015]34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怀化学院,招标代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怀化学院西校区棚户区改造(清雅苑一期)项目1#楼工程已由怀化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怀招办核[2015]34号 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怀化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怀化学院西校区棚户区改造(清雅苑一期项目)1#楼工程
2、招标编号:HNGDZB-20150525
3、建设地点:怀化市迎丰东路怀化学院西区
4、规    模:投资约5060万元、建筑面积约26356㎡。
5、工期要求:暂定600天(日历日)。
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8、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3.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411月至20154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以有效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为准,无查询网址的需提供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及联系人办公电话;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1、根据报名备案情况,当备案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备案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3、当采用开标前资格审查的,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应当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内“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9家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的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省内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2报名时间:从 2015 06 29 日至 2015 07 03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3报名地点:怀化市招投标协会信息中心(地址:怀化市政务中心4楼)。
6.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原件(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行政公章彩色影印件贰套):
6.4.1本公告期内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
6.4.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4.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4.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4.5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4.6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代理人近6个月(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社保证明(以有效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为准,无查询网址的需提供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及联系人办公电);
6.4.7投标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6.4.8省外企业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
6.4.9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
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七、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一并发售,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八、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
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时间具体见资格审查文件。
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
九、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并接受行业监督机构和相关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圆整(¥800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在规定时间前汇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怀化学院西校区棚户区改造(清雅苑一期项目)1#楼工投标保证金”递交保证金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保证金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建行城东支行
          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学院
    址:怀化市迎丰东路怀化学院西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0745-2851052
怀化市招投标协会信息中心
       人:蒲女士 电话:0745-2231189
    址:怀化市市政府大楼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8楼1808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45-277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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