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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油库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38]次 更新日期:2015-08-05 23:17:40.0
摘要:长沙油库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油库码头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3]16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

 

长沙油库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油库码头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3]1694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东城镇苏廖垸湘江右岸,在华电长沙电厂煤码头下游约1013米处,距长沙油库约1125米。

1.2工程概况: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长沙油库码头建设2000吨级化工泊位1个及其管线工程。码头设计年吞吐量45.5万吨。该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东城镇苏廖垸湘江右岸,属于长沙港铜官港区金钩寺作业区,顺水流布置一个泊位,泊位长140米。码头前沿采用钢质趸船作为作业平台,趸船通过活动钢引桥与1#承台连接,1#承台通过钢便桥与岸连接。码头设计高水位34.75米(85国家高程),设计低水位21.69米,设计河底高程18.20米,1#承台顶面高程37.50米,2#承台用于安装变压器,顶面高程37.50米。

1.3招标范围:长沙油库码头工程的码头水工建筑物、钢质趸船浮式结构(主要由定位钢管桩、活动钢引桥、平台构件、钢便桥组成)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1《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长沙油库码头部分施工图》第二册总体设计部分(参照)。

1.3.2《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长沙油库码头部分施工图》第二册总平面部分的钢引桥、钢筋砼承台、港池开挖、护坡等。

1.3.3《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长沙油库码头部分施工图》第六册水工建筑物部分的全部内容【不含趸船】。

1.3.4《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长沙油库码头部分施工图》第九册 箱式干式变压器高压配电工程(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到甲方或该项目的运营方名下;甲方负责协调园区确定接火点);非趸船的防雷接地部分。

1.3.5本招标项目不含趸船、码头装卸油工艺管线及自动控制系统工程,低压配电、通信,视频监控,可燃气体报警;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1.6质量标准:合格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8计划工期:2015718日前竣工完成,其中,本次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水位以下水工结构须于汛期前完成,不影响连续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5年以来承担过一个(含)以上1000吨级(含)以上码头工程的施工业绩。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资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20102月—20152月)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含)以上1000吨级(含)以上码头工程的施工业绩。

施工业绩须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备案表)为准;时间须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的;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投标人本项目须配备人员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须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承诺函。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共 4 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港航工程师)1人、安全员1人,且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部门出具近六个月(20147~201412月)社保证明;

3.7按湘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按交水发(2008510号文、交水发(2008511号文及湘交基建(2011290号文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21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交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长沙油库码头工程施工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2 1517:00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35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

6、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投标人不能出示以上资料交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jsgc.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路中路二段10618

招标代理: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解放西路378号湘茶大厦六楼610

联系人:张女士      话:0731-8256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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