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45]次 更新日期:2015-08-05 23:17:40.0 |
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623-1485N2110D05
1、招标条件
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已由湘交计统[2014]4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共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具体包括内容有:(一)建设完善应用系统:建设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企业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公交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交行业决策分析系统,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等;(二)建设统一的公交行业数据资源中心;(三)建设终端系统;(四)建设完善软硬件环境;(五)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等。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一:长沙市公共交通监控指挥中心、机房的建设工程。包含(监控指挥中心建设方案、机房装饰装修、UPS不间断电源、电气、接地、精密空调和新风机系统、安防门禁系统、动力监控及环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工程方案及机房改造方案、监控大屏幕系统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相应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以及服务器、存储设备等软硬件支撑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供货、运输、仓储、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一切服务。具体范围详见初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二:应用软件及集成。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企业统一应用软件包: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中的企业部分、企业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等企业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及人员培训;相应的企业级数据工程实施;二是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中的城市级指挥部分、公交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交行业决策分析系统和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等行业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及人员培训;城市级数据工程实施;三是最终整个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系统的集成和联合调试。本标段招标范围上述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一切服务。具体范围详见初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的,将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一个标段中标,并放弃另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2.5工 期:标段一工期: 60 日历天(含供货、安装及调试工期);标段二工期: 90 日历天(含软件开发、安装及调试工期)。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保修承诺:工程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工业与信息化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标段二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核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3标段一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标段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4标段一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5各标段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标段一: 40 万元;标段二: 16 万元。
②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 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即“长沙公共交通智能化工程 标段”)。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12月9日~2014 年12月31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4 年12月1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上述网站发布澄清答疑;不足3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投标人应及时浏览上述网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12月31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及长沙市政府投资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补充要求
10.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或投标文件中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联系电话:0731-89938853。
10.2参加标段二的投标人,为今后的系统升级和运维,须提供针对本系统二次开发所产生的源代码和相关的技术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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