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28]次 更新日期:2015-08-05 23:15:31.0 |
招标编号: HNZPNX-2015-018
我公司受宁乡县金洲镇卫生院的委托,对金洲卫生院公租房改造工程进行简易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宁乡县金洲镇卫生院
2、项目名称:金洲卫生院公租房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宁乡县金洲镇
4、合理价:肆拾壹万贰仟伍佰伍拾贰元柒角贰分(¥412552.72元)。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9、招标范围:卫生院公租房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湖南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的要求(人员最低配备不得低于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2015年3-5月)的社保证明资料,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料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宁乡县龙溪中路4号后栋311室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证件及有关资料
报名时除提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必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者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项目名称必须与本公告一致);
3、开户银行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账 号:731904301710777
注:请在“款项来源”注明项目名称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前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按宁住建[2012]88号文件规定的限额以内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nxzy.hnipp.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乡县金洲镇卫生院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8692299353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傅晚林
联系电话:0731-8967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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