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27]次 更新日期:2015-08-05 23:15:30.0 |
宁乡县黄祖沩沿线房屋立面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经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5]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宁乡县黄祖沩沿线房屋立面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分三个标段);
2.建设地点:宁乡县黄祖沩公路沿线,起于黄崔路口,止于沩山密印景区生态停车场;
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1)房屋立面改造工程:包括房屋外墙清理、刷灰白色外墙漆、更换原有彩色墙裙统一白色或灰色面砖、墙面粉砂灰、屋面更换灰色树脂瓦、门窗统一更换、屋檐改为灰瓦坡檐等;房屋立面改造共726户。(2)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新建石门、砌筑片石院墙、砌筑片石挡墙、加宽花坛改为菜园、新增瓜棚、拆除混凝土镂花栏杆、片石修整护坡、扎竹篱、外运种植土回填增大旱地面积、新种树木、砌筑桥梁混凝土镂花栏杆、清理河滩建筑垃圾、砌筑片石挡水坝、完善公路标线、标牌、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强电整改悬挂、弱电改造、修建垃圾池、增设垃圾箱等;环境综合整治长度约25km。
第一标段(施工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共计293户);
第二标段(施工第六标段至第八标段共计225户);
第三标段(施工第九标段至第十一标段共计208户);
4.标段划分:划分为三个标段;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宁乡县黄祖沩沿线房屋立面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含查验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对相关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等)、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以及同步实施其他工程的监理;
7.质量要求:合格;
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年龄不超过60岁,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长沙市行政区外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本次投标的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4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5、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拟任本次投标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7、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8、以往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同一投标人只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如超过一个标段的投标人,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17日登录http://nxzy.hnipp.com(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7月1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第一标段柒仟元整(¥:7000.00元)
第二标段肆仟元整(¥:4000.00元)
第三标段肆仟元整(¥:4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乡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8-026801040005507
注:(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项目第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第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不计利息。
六、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具体格式附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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