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32]次 更新日期:2015-08-05 23:15:29.0 |
本招标项目 “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施工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招 [2013]12号文件、宁发改备案[2014]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南湖大投资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工程名称:“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湖南长沙市宁乡县灰汤镇,长灰娄高速公路以北,凤凰街以南,蒋琬路以东。
2.3建设规模:“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499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本次一期工程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41609.88㎡,框架结构。其中山居1#栋:建筑面积4366.16㎡,地上6层;山居3#栋:建筑面积约2783.28㎡,地上6层;山居4#栋:建筑面积约4250.01㎡,地上6层;山居5#栋:建筑面积约4366.16㎡,地上6层;平叠9#栋:建筑面积约3331.40㎡,地上5层;合院1-3#栋:建筑面积约5338.26㎡,地上5层;合院4-6#栋:建筑面积约5338.26㎡,地上5层;合院7#栋:建筑面积约953.70㎡,地上3层;合院8-9#栋:建筑面积约2783.60㎡,地上4层;合院10-11#栋:建筑面积约2783.60㎡,地上4层;合院12-14#栋:建筑面积约4372.37㎡,地上4层;酒店院落客房:建筑面积约546.40㎡,地上3层;独栋别墅客房1#栋:建筑面积约99.17㎡,地上2层;独栋别墅客房2#栋:建筑面积约99.17㎡,地上2层;独栋别墅客房4#栋:建筑面积约99.17㎡,地上2层;独栋别墅客房5#栋:建筑面积约99.17㎡,地上2层。
2.4投资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10300万元。
2.5资金来源:全部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2.9要求工期:241日历天,从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2.10招标范围:“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
3.6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后无在建工程证明并须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
3.8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银行账号:731904301710777
注:(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截止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不计利息。
6.1请从2015年 6 月 26 日~2015年 7 月2 日(上午09:00点至11:00点、下午15:00点至17:00点;节假日休息) 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2报名地址: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6.3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①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项目名称必须与本公告项目名称保持一致);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入湘施工登记证(外省企业提供)、3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证及C证,施工员证,质量员证、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均需验原件,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7月3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boda82564848@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6.5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7 月 2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6.3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湖南省内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招 标 人:湖南湖大投资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龙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解放西路湘茶大厦6楼
联系人:冯先生 李小姐
电 话:0731-82564848
传 真:0731-8256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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