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1]次 更新日期:2015-08-05 23:02:02.0 |
清丰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业务用房施工项目经清发改[2012]7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配套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丰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业务用房施工项目;
2、建设地点:清丰县产业集聚区;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4、投资金额:项目投资约900万元;
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6、工 期:24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共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
6、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8、企业2013年以来至少有一个从规模、结构且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08月 5 日- 2015年08月 11 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8 月26 日15时00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投标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939599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223972010 13603828620
驻濮地址:濮阳市开州路 幸福0393-2#楼2单元102室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5年8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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