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8]次 更新日期:2015-08-05 23:01:47.0 |
南乐县民丰农业专业合作社仓库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乐县民丰农业专业合作社仓库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3、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7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
4、工 期: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7、招标分段: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后审时,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查询包括法人、项目经理;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0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1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民丰农业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61725888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103939222
地 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北150米致远堂四楼
2015年8月4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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