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57]次 更新日期:2015-07-31 18:22:02.0 |
受韶山市环保局的委托,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韶山市环境监测站改造工程及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单位: 韶山市环保局
2、项目编号:XYTC-韶2015-07-09
3、项目名称:韶山市环境监测站改造工程及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安装
4、项目内容、预算:韶山市环境监测站改造工程及韶山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预算价人民币561576.00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各方法定代表人均应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条件
①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室内装饰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②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的实验室设备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所投主要产品(实验室柜台)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 6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韶山市支行综合楼二楼(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采购文件每份售价:400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报名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室内装饰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和受托人身份证)、近6个月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或社保登记证)、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的实验室设备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所投主要产品(实验室柜台)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办理报名手续。
注: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留存外,其它资料须提交复印件至标书申购处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24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韶山市环保局四楼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投标报名确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韶山市环保局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5616281088
六、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信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731-55683388
日期:2015年 7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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