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4]次 更新日期:2015-07-28 18:42:31.0 |
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单拐革命旧址陈列布展设计及布展施工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清丰县单拐革命旧址陈列布展设计及布展施工工程
2.2、招标编号:XRZB2015072703
2.3、建设地点:清丰县双庙乡单拐村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清丰县单拐革命旧址陈列布展设计及布展施工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主创设计人员须具有室内建筑设计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近半年养老保险明细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4、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河南省或本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示的时限、范围为准);
3.5、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 3.6、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5年7 月27 日至2015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在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携带本公告“报名须知”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4.2、报名须知:
4.2.1、 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4.2.2、 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1)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三、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半年养老保险明细证明,设计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1份,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务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2)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多,但不能少)。
4.3招标文件的领取
4.3.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2、补充文件、澄清答疑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时间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33439358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39390987/0393-8976966
2015年7月27日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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