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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图书大厦(电梯、空调、变压器配电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1]次 更新日期:2015-07-28 18:42:24.0
摘要: 南乐县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图书大厦(电梯、空调、变压器配电设备)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南乐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受河南省南乐
 

 

 南乐县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图书大厦(电梯、空调、变压器配电设备)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南乐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受河南省南乐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此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C-PYZB-2015-016

2、项目名称:南乐县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图书大厦(电梯、空调、变压器配电设备)工程;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18000平方米;

4、建设地点:南乐县城西环路与花园路交叉口;

5、资金来源:自筹;

6、建设工期:100日历天/标段;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段:空调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变压器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 所投产品要求为国际知名品牌或中国驰名商标。

c.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 ( 电梯 ) 制造许可证 A 级资质、特种设备 ( 电梯 )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 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所投产品要求为国际知名品牌或中国驰名商标。

c.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

d.具有主项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主项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f.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3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及国家指定的主管部门鉴定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c. 所投产品必须获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d.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f.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注: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727日至2015731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标段,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濮阳办事处(濮阳市中原路与大庆路交叉路口西南角邮政大楼六楼)。
3)报名须知: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持身份证携带符合“招标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的复印件,经销商须具有所投标段的产品经销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阳光大厦(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东200m路北)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第一标段为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为拾万元人民币;第三标段为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号:105502000357

投标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南乐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话:1593931990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话:0393-46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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