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8]次 更新日期:2015-07-27 14:41:44.0 |
2015-7-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州市消防训练基地暨宁远县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 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2014第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投资和部分承包人垫资 ,招标人为 宁远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消防训练基地暨宁远县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天堂镇下河洞村,生物医药工业园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的所有房屋建筑、二次装修、场地建设、模拟训练设施(土建设施)、围墙、道路、大门、管沟、户外给排水、绿化、景观等,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48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土建工程,含第二消防站综合楼、训练基地教学楼、室内训练馆、公寓楼、综合训练塔、田径运动场、比赛看台、水域救援训练中心、模拟公路隧道、建筑坍塌模拟训练设施、建筑物二次装修、附属设施(大门、围墙、基地区域内管沟、给排水、道路、绿化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贰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以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经理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待工程主体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开标后,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社保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6省外投标人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投标人具备垫资2000万元人民币的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4.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入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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