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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公路局河路口治超站公租房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6]次 更新日期:2015-07-25 14:47:29.0
摘要:2015-7-2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华县公路局河路口治超站公租房工程已由永发改投【2015】24号文件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路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

2015-7-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公路局河路口治超站公租房工程已由永发改投【2015】24号文件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路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华县公路局河路口治超站公租房工程
2.2、建设地点:江华县河路口镇
2.3、工程规模:本工程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共4层、32套住房,总建筑面积1513㎡,檐口高度为16.6m等。总造价约185.37万元。
2.4、计划工期:10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的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江华县公路局河路口治超站公租房工程,工程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按湘建建【2015】59号文,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施工期间,中标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到位,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接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项目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不含30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30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直接抽取3家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
5.2、递交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上,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
开户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押金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账    号:1910 0209 2920 0012 724
转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治超站公租房”,因标注不明对投标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以上的账户,以到帐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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