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潢川县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楼电梯购置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潢询采[2015] 00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楼电梯购置及安装工程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电梯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电梯数量:1台,载重量:1000Kg,速度:1.5m/s,层站:7层7站,提升高度:3.3m×6+3.6m,机房高:2.3m+3.3m(八层高),电梯井道净尺寸:2.1m×2.1m。
推荐品牌:通力、蒂森、奥的斯。
预算金额:2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电梯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厂商或经电梯设备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应出具电梯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3、供应商或制造商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2015年7月16 日至2015年 7月 2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 :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有效期内的下述证件(均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500元/份。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 24 日14:30;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3116511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320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