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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第四中学校操场改造建设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74]次 更新日期:2015-07-14 04:41:36.0
摘要: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长治市第四中学校操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科教发[2015]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第四中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长治市第四中学校操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科教发[2015]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第四中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治市第四中学校操场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长治市第四中学校院内;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13768平方米,其中包括田径改造面积9975平方米、篮球场1680平方米、体育器材库200平方米、水泥道路1913平方米。估算价:486.8万元;

建设内容:300米田径运动场1个,标准篮球场4个,铅球场、跳高场各1个,钢架主席台、场地灯光、其它运动器材场地及体育器材库房等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企业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建造师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5714日至 2015 72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714 2015 72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在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太行东街168号永盛大厦八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5 8 10 9 00分,地点为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第四中学校                                   

联 系 人:王主任

    话:18735590336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向雷芳

    话:0355-2180308

 2015 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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