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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路(金山路至京珠高速)非机动车道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8]次 更新日期:2015-07-13 14:31:34.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江路(金山路至京珠高速)非机动车道新建工程已由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和自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路(金山路至京珠高速)非机动车道新建工程已由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和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详情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漯河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龙江路(金山路至京珠高速)全长3.843公里,其中路线部分长3.583公里,庙王沙河大桥长260米,总投资额约为8350万元。

2.3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龙江路(金山路至京珠高速)非机动车道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于2015 7   9  日至 7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在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角)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装订成册)。

4.2报名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招标投标网》、《漯河建设工程信息网》、《漯河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漯河市淞江路东段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95188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联系人:王女士  冷先生  安先生

联系电话:18639535979  13939098338  13703853850  

8. 监督投诉部门

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3952921567

地址:漯河市汉江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质检站办公楼四楼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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