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Y063安楚路—辛村公路改建工程(辛村段)已由豫发改投资[2014]1662号、安县发改交通[2014]1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辛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安阳县辛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阳县辛村镇境内;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128米(起迄桩号:K3+708-K6+836),主路面宽7米,路基宽8.5米,工程概算约371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涵洞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投标人具有投资建设能力,递交投标保证金6万元,信誉保证金30万元;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 7 月 13 日至 2015 年 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8 月 5 日上午 9 时00分,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阳县辛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937202288
招标代理: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 常先生
电 话: 1831778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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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图纸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