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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14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49]次 更新日期:2015-07-09 19:29:44.0
摘要:浏阳市2014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浏阳市2014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施工,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5】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

 

浏阳市2014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浏阳市2014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施工,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5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农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安排调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2014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镇头镇的北星、柏树、跃龙、田坪村等4个村。
2.3 建设规模:新建和改造排灌水渠17830米,机耕路5000米及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
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质量等级合格。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各标段项目必须在2015101前开工,20151230前竣工)
2.6 计划总投资:1标段约 116元,2标段约 144元,3标段约140元,4标段约144
2.7 招标范围:(改造)排灌渠道、田间道路及配套工程等(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标段序号
项目乡镇
基地村/社区
合理定价(元)
1标段
浏阳市镇头镇
跃龙村
1150276.41
 
2标段
 
浏阳市镇头镇
田坪村
531541.86
北星村杨眉片区
903265.36
3标段
浏阳市镇头镇
柏树村
1322212.74
4标段
浏阳市镇头镇
北星村江东片区
1437583.03

注:①投标单位可参加4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中标一个标段后不得参加后续标段抽签。
   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如发生取消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将由该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递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被取消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招标人特别提示:
1、 清单价格中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其他费用以及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2、 工程设计和清单价格已充分考虑了土方、清淤、材料转运、渣土外运及完成工程所需的零时工程、场地费等,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请投标方在投标前仔细踏勘现场。
3、 各标段必须在2015101日前开工,20151230日前竣工。
4、 本工程不允许变更。
5、 乙方在申请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提供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与竣工的工程量对比统计表、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结算资料,乙方在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15天内将竣工决算资料提交甲方,超过15天未报送完整结决算资料的,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天的违约金。
6、 工程结算资料已提交给甲方办理工程结算审核后,由于乙方漏报的,不得增补工程结算资料。结算审计(含初审和终审)完成后,乙方必须在10天(日历天)内核对好并签字确认,每超过1天罚款1000元,超过10天审计部门有权直接确认审计定额。
7、因中标人原因,工期或结算延期导致财政或上级收回项目资金,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8、所有泥结石路面由原来的20cm改为12c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还应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拟任施工员、安全员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均应为投标单位职工,以20154月至20156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3.5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均需无在建项目,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第八章投标函格式”,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开标时对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同时配备一套即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可参加4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中标一个标段后不得参加后续标段抽签。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标段贰万叁仟元整2标段贰万捌仟元整3标段贰万陆仟元整4标段贰万捌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其基本账户转入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文件名为“浏阳市2014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投三个以内(含三个)标段缴纳招标文件费人民币400元,投四个标段的缴纳招标文件费人民币共1000元),售后不退;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7.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728900(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重要提示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2、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代替参加。
3、省外建筑企业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时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长沙晚报》《浏阳日报》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农业局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1-83601334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2
浏阳市浏阳大道威尼斯国际花园G41102室(浏阳分公司)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83675352 0731-85135397  15074805558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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