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0]次 更新日期:2015-07-09 19:21:41.0 |
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校园安全监控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现对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校园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校园监控项目 2.2项目地点: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70万元。 2.4项目编号:CDZBCG-2015-689 2.5项目内容:高清红外摄像机140台、高清解码器3台、流媒体服务器3台、NVR存储设备7台、液晶拼接大屏幕9块、存储硬盘56块等监控设备一套,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外的维护保养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之内容; 3.5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6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唯一的授权书; 3.7 财务状况良好,依发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9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需提交资料 4.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出具生产厂商对其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4.2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08日至2015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08日至2015年7月14日;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均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人民币,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公司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支票或汇票)。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5138878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49777506 2015年7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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