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乐苑四区商住楼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苑四区商住楼已由长治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发改发(20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治市延安北路西侧
建设规模:14607.77㎡(建筑高度31.5㎡,地上10224.99㎡,地下4382.78㎡);估算价:2191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8月8日,竣工日期:2017年8月8日,总工期:730日历天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证明及委托书、:法人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取费证或规费核准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及安考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 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时,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2.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靳小刚
电 话:1383553216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55-3023088 13935526755
电子邮件:690199026@qq.com
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
行 号:105161003174
账 号:14001837108050502545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