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湘潭县农业局的委托,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2015年湘潭县重金属污染耕地土壤、农产品等样品采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2015年湘潭县重金属污染耕地土壤、农产品等样品采集项目
2、项目编号:LYZC-150703
3、采购内容:2015年湘潭县重金属污染耕地土壤、农产品等样品采集,本项目分为十个包,每个投标人必须参加全部十个包的投标,投标人可只编制一套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部分可不分包编制),但该投标文件中须对十个包分别报价,且十个包所报单价必须一致(如十个包所报单价不一致视为无效投标)。为保证土壤、农产品等样品采集的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在其中一个包中标。(★)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实施地点 |
分标采集样品(个) |
预算(万元) |
一包 |
易俗河镇、谭家山镇 |
1519 |
22.785 |
二包 |
梅林桥镇 |
1730 |
22.95 |
三包 |
中路铺镇、白石镇、茶恩寺镇 |
1426 |
21.39 |
四包 |
河口镇 |
1172 |
17.58 |
五包 |
射埠镇 |
946 |
14.19 |
六包 |
花石镇、排头乡、龙口乡 |
1107 |
16.605 |
七包 |
青山桥镇、石鼓镇、分水乡 |
919 |
13.785 |
八包 |
杨嘉桥镇、农场 |
1314 |
19.71 |
九包 |
石潭镇、锦石乡 |
735 |
11.025 |
十包 |
云湖桥镇、乌石镇 |
911 |
13.665 |
5、供应商资质要求: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5.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1.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5.1.3上年度依法交纳税收证明
5.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5.2.1、投标人必须聘请三名在湘潭县有工作经历且熟悉本区域地形地貌的农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5.2.2投标人具有农业服务营业范围或农业专业合作社资格;
5.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6.1从2015年7月2日起至2015年7月8日(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聘请三名在湘潭县有工作经历且熟悉本区域地形地貌的农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芙蓉路宝塔路口怡景苑财富广场9218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送至湘潭县农业局六楼会议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xiangt.ccgp-hunan.gov.cn/indexarea.cfm)《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www.xtcg.cn/)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县农业局
地址:湘潭县凤凰中路158号
联系人:扶先生、郭先生
电话:13507328658、1397328783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芙蓉路宝塔路口怡景苑财富广场9218室
联系人:张玲 邓超
电话:0731-58610173 传真:0731-5328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