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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和南路以西、芦塘路以北地块及永和南路以东、芦塘路以南约100米范围内平地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54]次 更新日期:2015-07-01 18:59:34.0
摘要: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和南路以西、芦塘路以北地块及永和南路以东、芦塘路以南约100米范围内平地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和南路以西、芦塘路以北地块及永和南路以东、芦塘路以南约100米范围内

 

 
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和南路以西、芦塘路以北地块及永和南路以东、芦塘路以南约100米范围内平地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和南路以西、芦塘路以北地块及永和南路以东、芦塘路以南约100米范围内平地工程经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经计[2015]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和南路以西、芦塘路以北地块及永和南路以东、芦塘路以南约100米范围内平地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制造产业基地丰裕北路以东、永泰路以南地块。
  3、建设规模:总挖方量138411.75m³,填方量69638.45m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40日历天。
  6、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80号令。
  7、计划总投资:约192万元。
8、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工民建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5、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取得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应为投标单位职工,以20154月—20156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6、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需无在建项目,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开标时对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捌仟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文件名为“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和南路以西、芦塘路以北地块及永和南路以东、芦塘路以南约100米范围内平地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5722900北京时间)
   2开标、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浏阳日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话:18373189081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2
浏阳市浏阳大道威尼斯国际花园G41102室(浏阳分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83675352 0731-85135397  15074805558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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