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湖南开源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KYXY-201502014)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办公区总建筑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
二、项目预算:30万/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叁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到湘潭市房产局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入潭”备案。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之一(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3、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6月29日—2015年07月0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湖南开源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60号5楼508室)
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1日(星期二)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1日(星期二)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地点:湖南开源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43号
联 系 人:粟栗
电 话:0731-5820805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开源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60号5楼508室
联 系 人:李小乔 徐丹
电 话:0731-58236198
传 真:0731-5823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