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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护栏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76]次 更新日期:2015-06-24 22:39:49.0
摘要:更新时间:2015-06-24来源:浏览次数:90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护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1、招标项目
更新时间:2015-06-24    来源:   浏览次数: 90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护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护栏项目
1.2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5】70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2采购内容:道路交通护栏采购及安装。
2.3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及验收完毕。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项目分包说明:本次采购分为第一包、第二包两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分别对每个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本次采购供应商可以投多个包号,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号。
分包号
采购内容
路段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A
道路交通护栏
南京大道(金三角-铁路涵洞)
470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政府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平安大街(光明路-台北城上城)
4400
龙江路(光明路-南京大道)
3000
新五大道(新六大道-高铁站)
16120
B
道路交通护栏
平中大街(安桥-茶叶城路口)
10000
北京路(公园-107国道)
3200
贸易广场路(中山南桥-贤山红绿灯)
800
湖东大道(贤山红绿灯-皇家庄园)
1000
八一路(陆军学校-西关桥)
600
五星街(西关浉河中学-贸易广场)
1000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3具有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安装准用证、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
3.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安装准用证、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保证金
5.1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所有汇款单据开标前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楼408室换取收据。
5.2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银行账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3号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571614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时间递交地点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供应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 系 人:梁女士                            
    话:0376-7676036              话:0376-6173886 0376-6179559
 
 
                                            2015年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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