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前县纬二路西段及经七路人行道铺装工程,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因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台前县纬二路西段及经七路人行道铺装工程
2、招标编号:QX1520227
3、建设地点:台前县经七路、纬二路
4、项目总投资: 约300万元
5、计划工期:一标段30日历天;二标段 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台前县经七路人行铺装;
二标段:台前县纬二路西段人行道铺装;
备注:每个投标人只可针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9、付款方式:4-3-3模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项目经理先前承建的项目已产生变更或已解除与原有现建工程合同,提供变更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
5.财务要求:提交2013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具有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9.每个投标人只可针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资料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北京时间)登陆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其他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第一标段:1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台前县纬二路西段 经七路人行道铺装工程第 标段投标保证金,按照相应编号分标段递交),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风险保证金缴纳
1、金额:第一标段:30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50万元人民币;
2、风险保证金缴纳方式:请各投标人公司的基本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
户名: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账号:3141 2011 8000 0000 3
开户行: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路分理处
行号:402502401011
注:报名期间缴纳风险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有效报名。潜在投标单位如实把风险保证金缴纳到指定的账户后,必须携带转账凭证去招标单位盖章确认后,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潜在投标单位风险保证金缴纳不符合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时,由此遭到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的拒绝后,对已缴纳的风险保证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满大业
联系电话:1393933873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839343877
2015年6月23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