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已由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社字(2014)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新建南路西侧,建设规模为12000m3/天,监理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北京时间),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北京时间),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山西省招投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长治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秦杰
电 话:13835513116
招标代理公司: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杨
电 话:13233399808
2015年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