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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公安消防大队新建消防站建设项目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西] 点击:[47]次 更新日期:2015-06-19 17:43:50.0
摘要: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长治县公安消防大队新建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长县发改投字(201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治县公安消防大队新建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长县发改投字(201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XXZB20150505

  项目名称:新建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单位:长治县公安消防大队

  建设地点:县迎宾街旧看守所原址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监理

  建筑面积:7081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建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任工程项目总监的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5518  日至20155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 3 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同一时间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人:长治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长治县城

  联 人:邓德爱

  电   话:18835590444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新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 原女士

  电   话:1863553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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