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城市城南防洪渠改道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发改资环发[2015]1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潞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潞城市城南防洪渠改道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地址:工程起点为园林中心门口原防洪渠接点,终点为新华路防洪渠;
工程规模:城南防洪渠改道工程全长957.4m;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按二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
第一标段:浆砌石板涵320m,砼方渠80m。
第二标段:浆砌石明渠557.4m。
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核准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报名时须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于2015年 6月19 日至 2015 年 6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到长治市竞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5 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在长治市竞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潞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郭志斌
电 话:0355-8519080
招标代理公司:长治市竞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威远门北路34号
联 系 人:林 楠
电 话:0355-2082788
2015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