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83]次 更新日期:2015-06-19 17:10:55.0 |
2015-6-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施工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审批【2012】47号文立项、新发改许准字【2015】119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新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田县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云鹤路以北
2.3规 模:迁建重大疾病防控业务用房约6091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消防、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设施,总造价约904万元
2.4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新田县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内容为重大疾病防控业务用房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招标人认可的为其配套建设的环保、消防、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于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至6月26日(星期五)(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由投标人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至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留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其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订成一份)。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7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20555007@qq.com),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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