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42]次 更新日期:2015-06-18 17:23:16.0 |
2015-6-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教育局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许准字【2015】112号、114号、111号、110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湖南省新田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田县教育局合格学校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州市新田县
2.3规 模:本次招标的新田县教育局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总造价约398万元,其中高山中心校合格学校建设工程造价约62万元,莲花中学合格学校建设工程造价约95万元,金盆圩中学合格学校建设工程造价约118万元,毛里中心校合格学校建设工程造价约123万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每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新田县教育局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附属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由建设方确定),具体施工内容详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4个标段
第1标段:高山中心校合格学校建设工程
第2标段:莲花中学合格学校建设工程
第3标段:金盆圩中学合格学校建设工程
第4标段:毛里中心校合格学校建设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每个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6各投标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的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全部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可以分别参加4个标段的入围及中标候选人抽取程序,如果抽中其中一个标段的第1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得再参与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抽取)。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项目的4个标段依次(先抽第1标段再抽第2标段,以此类推)分别抽取,当每一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9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直接抽取3家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1标段:高山中心校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人民币壹万元整),第2标段:莲花中学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第3标段:金盆圩中学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人民币贰万元整),第4标段:毛里中心校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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