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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县张家坡水库抗旱水源工程可研报告及附件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8]次 更新日期:2015-06-15 18:34:34.0
摘要:  一、招标条件 陕县张家坡水库抗旱水源工程可研报告及附件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陕县水利局,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
  

一、招标条件
  陕县张家坡水库抗旱水源工程可研报告及附件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陕县水利局,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县张家坡水库抗旱水源工程可研报告及附件编制项目
  2.2、招标编号:HNDCZ-2015-1441
  2.3、建设地点:三门峡市陕县西张村镇张家坡村
  2.4、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工作勘察、移民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藏资源评估。
  2.5、编审周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相关技术要求,评估资料齐全,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标段划分为八个标段:
  第一标段: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工作勘察》;
  第二标段:编制《移民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第三标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标段: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第五标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第六标段:编制《土地预审》;
  第七标段:编制《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
  第八标段:编制《压覆矿藏资源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独立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库枢纽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水库类);
  第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水文水资源调查与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六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七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八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第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第二标段至第八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6月 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在陕县招投标中心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两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能购买标书,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递交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第二标段:陆仟元整(6000.00元);

第三标段:肆仟元整(4000.00元);

第四标段:肆仟元整(4000.00元);

第五标段:伍仟元整(5000.00元);

第六标段:叁仟元整(3000.00元);

第七标段:贰仟元整(2000.00元);

第八标段:肆仟元整(4000.00元);

递交账户: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支行

账 号:41001523099052500585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7月 2日 17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3天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窗口更换收据(此收据为退还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投标(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 7日上午9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陕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 7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为陕县招投标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陕县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县水利局
  联系人:屈女士 
  联系电话:0398-38022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

    水利行政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水利局
  电话:0398-2808077
  电子邮箱:ggksmx@hns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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