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6]次 更新日期:2015-06-15 18:33:24.0 |
一、项目概况
濮阳开发区2015年财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已由濮阳开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濮阳开发区农业经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濮阳开发区2015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2、建设地点:濮阳开发区境内。
3、招标编号:HNZBCG-2015-0615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总投资:约400万元。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列全部内容。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11、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6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习镇夹堤整村推进项目;
第二标段:新习镇刘堤口整村推进项目;
第三标段:新习镇吉凌平整村推进项目;
第四标段:新习镇丁寨整村推进项目;
第五标段:新习镇小寨整村推进项目;
第六标段:新习镇西六斗整村推进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每个投标企业只能对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为打击借用资质和围标、串标行为,了解投标单位的经济状况,每个投标人需缴纳资信金10万元,必须从本公司基本帐户转帐。
账户名称: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园区
开 户 行:中原银行濮阳开发区支行
帐 号:6110 0216 1001 169
1、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且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报名期间,开具内容需提及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委托人);
(6)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第五、第六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且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报名期间,开具内容需提及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委托人);
(6)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30时-17:30时;
(2)报名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昆吾路交叉口美宜佳酒店七楼710房间;
(3)招标文件获取:每套招标文件售价陆佰元整(¥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报名携带的资料
1、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上岗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
5、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为准,开具内容需提及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等。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进行报名。
8、本项目缴纳资信金的银行帐单。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装订,否则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开发区农业经贸局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393-66850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地 址:濮阳市中原路与京开路交叉口西南角京埔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1534633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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