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62]次 更新日期:2015-06-15 00:24:39.0 |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苑三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发(2013)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治市延安南路78号
建设规模:85584.94㎡( 其中最高建筑高度96.45m,最大单体面积41613.35㎡);估算价:11638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企业法人证明及委托书、:法人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年6月2日至 2015 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时,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2.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靳小刚
电 话:1383553216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55-3023088 13935526755 电子邮件:690199026@qq.com
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
行 号:105161003174
账 号:140018371080505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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