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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2015年城中村改造项目(孙庄安置区)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2]次 更新日期:2015-06-13 18:15:55.0
摘要: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15年城中村改造项目(孙庄安置区)监理项目已经清发改[2014]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建设投资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正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15年城中村改造项目(孙庄安置区)监理项目已经清发改[2014]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建设投资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677-Z150624-318/J

2.2、项目名称:清丰县2015年城中村改造项目(孙庄安置区)监理项目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亿元

2.5、建设地点:本项目城中村拆迁改造涉及孙庄村位于清丰县县城西南角,东至马颊河、西至政通大道、南邻人民路、北邻文化路;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要求: 二年

2.8、招标范围:孙庄安置区整体开发建设,该项目规划各类建筑面积11753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464.00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81091.0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123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73.00平方米。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三、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资质的监理资质证书;

3.3、拟任监理总监必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的监理总监(含本工程)在本地担任不得超过三个项目;

3.4、在施工监理中不得少于拟定人数。监理单位进场必须具备的人员数量要求为:

项目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2名;土建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电气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给排水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注:中标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以上人员基础上相应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工程需求。)

3.5、投标企业需提供本项目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211日以来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二个类似监理业绩。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612日至20156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

.报名须知

6.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2、报名时需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报名,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法定代表人需在密封口处签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通过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6.4、其他另行规定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78930分,投标企业应于当日9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阳光大厦)。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建设投资公司

联 系 人:任群力    联系电话0393-7788618

监督部门: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话: 187909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人:吕先生      刘先生

   话: 18663001971 0635-2185858   

20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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