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3]次 更新日期:2015-06-12 16:22:55.0 |
2015-6-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枧头学校、毛里中心小学公租房工程项目已由新政函【2014】68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新发改许准字【2015】099、102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新田县教育局,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田县枧头学校、毛里中心小学公租房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枧头镇、毛里乡
2.3建设规模:新田县枧头学校公租房五层,砖混结构,2189.26平方米,招标工程造价为人民币2594654元;新田县毛里中心小学公租房五层,砖混结构,1568.13平方米,招标工程造价为人民币1878896元,(最后以财政评审为准)。
2.4工期要求:新田县枧头学校公租房180天(日历天);
新田县毛里中心小学公租房15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新田县枧头学校、毛里中心小学公租房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新田县财政局审核的预算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二个标段,新田县枧头学校公租房为一标段,新田县毛里中心小学公租房为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1项要求。
3.4本次投标人可以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第一个标段中标后不能参加第二个标段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二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7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 箱:1485815296@qq.com),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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