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5]次 更新日期:2015-06-12 01:26:38.0 |
招标编号:HC-PYZB-2015-012
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2014年度千亿斤粮食、规模化节水工程节余资金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业主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该项目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清丰县2014年度千亿斤粮食节余资金项目建设地点为清丰县阳邵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打机井、地埋线、地埋管、铺设排水管道等;清丰县2014年度规模化节水工程节余资金项目建设地点为清丰县高堡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打机井、机井配套,地埋线、变压器等。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1标段:新打机井77眼、深度75米(千亿斤粮食节余资金项目);
第2标段:地埋线、地埋管及排水管工程(千亿斤粮食节余资金项目);
第3标段:新打机井60眼、深度75米;购置水泵30台(规模化节水工程节余资金项目);
第4标段:地埋线、变压器工程(规模化节水工程节余资金项目);
3.工期要求:80日历天/标段。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检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1、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凿井专业除外,但须具有安全员证)经过年审合格。
b.具有凿井专业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凿井)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c.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凿井资质除外,凿井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2.第2、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过年审合格;
b.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c. 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包括临时建造师)。
注:(1)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具有劳务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3)所有劳务合同均须提供加盖劳动部门鉴证章的通用标准合同文本,养老保险证明均需加盖社保部门的章。
(4)每个投标人可以报二个标段,但只能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标段顺序取前舍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五、报名地点: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
六、报名须知:
6.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1)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第三条资质要求”的所有文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劳务合同、养老保险证明。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2)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拟投标段、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
6.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按本公告第“六、报名须知”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6.4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6.5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丰县实施国家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丰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0393—4612000
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879097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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