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5]次 更新日期:2015-06-12 01:26:34.0 |
本招标项目 清丰县高堡乡樊堡社区服务中心广场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部分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清丰县高堡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清丰县高堡乡樊堡社区服务中心广场项目
1.2、项目编号:GMGG15160
1.3、总投资:约82万
1.4、项目建设地点:高堡乡樊堡社区服务中心广场
1.5、资金来源:财政,部分自筹
1.6、质量要求:合格
1.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9、费用: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信誉;
2.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公司、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时间为发布公告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6近三年(
2.7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年、2013年);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办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北京时间)登陆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高堡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8392658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039392753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清丰县高堡乡人民政府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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